大气与海洋科学系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加强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核,大气与海洋科学系按照“申请-考核制”办法选拔普通招考博士生,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符合《复旦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gsao.fudan.edu.cn/)的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按时完成报名。
2.本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二)外国语考试
本系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考试,但满足以下任一成绩要求者可申请外国语免考:
序号 | 免考条件 | 证明材料 | 有效期 |
1 | 英语四级考试(CET-4)考试600分及以上 | 成绩单 | 5年 |
2 | 英语六级考试(CET-6)考试550分及以上 | 成绩单 | 5年 |
3 | TOEFL成绩95分及以上(IBT) | 成绩单 | 2年 |
4 | IELTS成绩6分及以上 | 成绩单 | 2年 |
申请免考的考生需填写免考申请表(本系网站下载),并提交英语成绩单复印件。
(三)纸质材料提交
网报后,需向本系提供如下纸质材料:
1.考生简历(基本情况及从本科学习开始的学习和科研经历);
2.博士生科研计划书(2000字左右,报名网站下载)及科研成果统计表(本系网站下载)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4.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暂缓,先交学生证复印件)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各类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6.两封正高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推荐信模板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7.拟在职攻读的定向就业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材料提交方式及注意事项
1.凡申请攻读大气科学、大气科学(复旦大学-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专业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需要提供的材料寄(送)复旦大学大气与海洋科学系教学科研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2005号林太珏环境楼5001室,邮编:200438,电话:021-31248810),信封上注明“2020年博士生招生报名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2.申请材料必须齐全并符合要求,并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若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3.请用EMS或其他快递的方式寄送纸质材料,不接受邮政包裹形式,使用邮政包裹形式发生材料延误或无法收取,责任自负;
4.上述材料提交本系后,将不再退回。
(五)初审
本系对考生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分别准许免考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统考。并根据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专家推荐、科研经历等对考生进行综合判断和评分,为考核小组提供参考依据。
(六)考核
本系根据初审评分和学校外国语统考(含外国语免考)成绩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报考01方向的考生由本系组织考核,报考02方向的考生由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牵头组织考核。考核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研究生复试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考核形式为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30分钟左右。
面试内容包括:(1)英语口语(英文PPT展示包括自我介绍、科研经历、兴趣方向等),10分钟左右;(2)专业知识问答。
复试考核成绩=英语口语*30%+专业知识*70%
(七)拟录取
本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复试考核成绩和综合素质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