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复旦大学2015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
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推荐免试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开展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为了更好地进行试点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招生政策”栏目),在2015年推免生招生中同时进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选拔。按照该项目的要求,特制订我校2015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推荐免试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拟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硕士生(住院医师)人数由各培训基地医院在本院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住院医师)人数中统筹安排,各培训基地医院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住院医师)人数详见《复旦大学2015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住院医师)招生计划》。
二、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满足以下条件者:
(1)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考生来源原则上为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等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良好,特别是专业成绩优良,英语水平符合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
(4)符合本科所在高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要求,并能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5)拟在上海市医疗机构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6)本科就读专业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和住院医师招录的有关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招生政策”栏目)。
三、申请办法与选拔考核程序
a.申请办法
(一)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四所学校临床医学(西医)和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1、申请材料
(1)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5年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推荐免试生申请表(见附件);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外英语能力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雅思、托福、GMAT、GRE等);
(4)本科阶段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2、上述四所学校临床医学(西医)和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如申请该项目的推荐免试生,请暂不要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上进行任何操作,先查询我院《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5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目录》和招生计划表(见附件),据此填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5年医学专业学
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推荐免试生申请表》,并于9月30日下午16:00前携带上述申请材料交至复旦大学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东安路131号治道楼304室现场报名(不接收快递及挂号信)。
(二)其他院校临床医学(西医)和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1)9月25日-10月3日前,列入本校推荐公示名单的学生和欲报考我校的其他高校已取得推荐资格和名额的学生(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名单为准)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交费等手续(具体步骤和要求详见该系统网站)。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交费等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10月17日前,接收院系完成对被推荐者的选拔考核,并报送相关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在此期间,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考我校有关手续的学生注意及时登录该系统和和本人提供的联系邮箱查看和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网上申请时须选择:临床技能训练与研究(住院医师)方向,培养类别选择“定向”,并在备注栏内标注“住院医师(**医院)”。
b.复试
由上海医学院和培训医院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2014年10月中旬前组织复试。复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综合知识与技能、专业外语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复试形式一般为口试、笔试、临床技能操作等。
c. 录取
(1)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考生考核成绩和已有学习成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2)拟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签订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并按有关规定寄转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3)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4)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教学计划培养,达到《实施办法》的要求后,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5)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5年6月寄给本人。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6)学制一般为3年,修读年限最长为4年。
四、其他事项
1.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关信息详见上海市卫生信息网:http://wsj.sh.gov.cn(位置:首页>>信息公开目录>>业务类>>医学教育与科研),部分重要文件可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招生政策”栏目。
2.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将予以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不予录取。
3.因各种原因,学生未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其推荐免试和入学资格将予以取消。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退出,其研究生学籍将予以取消;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其研究生学籍也将予以取消。研究生培养期间,因个人原因终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研究生学籍同时自动取消。
5.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上海市和复旦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部门: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复旦大学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东安路131号治道楼304室
电话:54237446
邮编:200032
E-mail:yxyjs@fudan.edu.cn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医院联系方式:
序号 | 单位 | 部门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1 | 中山医院 | 研究生 | 何萍 | 64041990-2120 |
住院医师 | 励莲 | 64041990-2242 | ||
2 | 华山医院 | 研究生 | 高继明 | 52888052 |
住院医师 | 黄虑 | 52888726 | ||
3 | 华东医院 | 研究生 | 王姣锋 | 62483180-63431 |
住院医师 | 毛昱月 | 62483180-20341 | ||
4 | 肿瘤医院 | 研究生 | 谷圣美 | 64031696 |
住院医师 | 刘雪莲 | 64031696 | ||
5 | 儿科医院 | 研究生 | 吴静燕 | 64931913 |
住院医师 | 吴小沪 | 64931911 | ||
6 | 妇产科医院 | 研究生 | 张菲菲 | 63450944 |
住院医师 | 张琦 | 33189900-6264 | ||
7 | 金山医院 | 研究生 | 刘松 | 34189990-5517 |
住院医师 | 陈碧琴 | 34189990-5853 | ||
8 | 第五人民医院 | 研究生 | 陈虹 | 24289690 |
住院医师 | 何小华 | 242894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