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博士生招生入学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9-03-06浏览次数:31335

    一、2009年博士生入学考试将于31415日举行,请考生提前一天来我校熟悉考场。

二、为方便起见,考试期间,将开放相辉堂(第四教学楼向西约100)作为考生午休场所。

午间用餐,考生可选择我校部分餐厅和步行街上的餐馆用餐,具体位置如下:

正大餐厅: 校本部东南角(国定路边门内往南);

步行街餐馆: 第六教学楼南面、 国年路西侧。

三、凡自驾车前来参加考试的考生,请配合将车辆停放至光华楼地下车库及光华楼北面地面停车场。

    四、复试时间:报考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心、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学系、哲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现代物理研究所、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系、力学与工程科学系、材料科学系、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光源与照明工程系、旅游学系、生命科学学院、文物与博物馆学系、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上海市肿瘤研究所、先进材料实验室的考生,初试结束后即进行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请考生事先与上述院(系)联系。

    报考社会科学基础部、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新闻学院、经济学院、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高分子科学系、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上海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上海市计划生育研究所的考生,复试安排在初试成绩出来后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地点由各院系通知。 

    各学科专业均采取差额复试。

    五、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文科类考生加试马克思主义著作选读,理、工、医科类考生加试自然辩证法)及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均为笔试。政治课加试时间:2009315下午25点,加试地点:3104(文科类考生)、3105理、工、医科类考生);硕士学位课程加试时间由有关院系安排。

六、公开招考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学生证(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于复试时在所复试的院系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务请带好用A4纸下载打印的《2009年报考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和有关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届时交所复试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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