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2012-09-07浏览次数:28252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其中脑科学研究院试行长学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上海市影像医学研究所、上海市肿瘤研究所、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挂靠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招生。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各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公布如下:

 

一、    基础与临床

上海医学院(基础与临床)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初试阶段涵盖公共外语考试和申请材料提交两部分,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的考试在复试时进行。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 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复旦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上规定的报

考条件,并按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

2、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在参加公共外语考试前两周需提交下列材料,如不按时提交,则视作放弃本次考试。

1)在上海医学院指定的网址上提交能证明本人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网上递交材料均需为PDF格式,内容如下:

①学习和从事临床或科学研究的简要经历;

②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及主要结果(应届生);

③经授课单位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④已有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的复印件;

⑤一份不少于5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网上提供模板下载);

⑥毕业和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托福、GRE成绩等能证明外语水平证书的复印件。

递交材料的网址和确切的开放时间请随时关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http://shmc.fudan.edu.cn/)信息公告栏和研究生教育办公室(http://shmc.shmu.edu.cn/gs/001.htm)招生工作栏内的公告。

2)函寄两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邮寄地址:上海市东安路130号上海医学院东1号楼334室研究生教育办公室,邮编200032)。

    3、专家评审组依据考生的初试外语成绩及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差额确定复试名单。申请材料审核施行诚信一票否决制。凡进入复试的考生,请携带网上递交材料的纸质版和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参加复试。

 

二、    公共卫生学院

   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加强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核,2013年公共卫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试行考试“申请—考核”制,初试时只进行公共英语考试。

    要求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需要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材料一并寄(送)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东安路1308号楼111室,邮编200032,电话:021-54237051)。

1.  申请条件

须符合《复旦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上规定的报考条件。

2.  网报后,必须向公共卫生学院详实提供如下材料

① 考生简历(基本情况及从本科学习开始的学习和科研经历);

② 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③ 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暂缓)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④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⑤ 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复印件;

⑥ 大学以上机构授予的各类奖项证书复印件;

⑦ 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的复印件;

⑧ 两封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⑨ 根据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至少2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3.  材料审核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申请材料递交学院博士研究生评审专家组审核。

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分成三个学科群进行审核,分别是:(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卫生毒理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3)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评审专家组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及英语初试成绩等,对考生进行综合判断。考生必须通过材料审核和统考英语后,方能取得复试资格。学院研究生招生小组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参照校研究生院规定的复试原则,拟定复试名单。

4. 复试

   复试按学科群组织,计划招生的导师必须参加面试。

   复试的内容包括:

1   专业基础、专业课测试(笔试加口试)

2   专业外语(含口语和听力,笔试加面试)

3   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

   复试专家根据以上考核内容,给出考生的复试成绩。

5. 录取

根据考生复试的考核情况,综合计算考生的得分并结合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出拟录取意见。

学科群评审专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方式半数以上专家同意产生建议名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核,以无记名方式,2∕3多数同意决定拟录取送审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三、    药学院

用科学的方法选拔和培养适应药学学科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是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宗旨。因此,2013年我院博士生招生继续试行“申请-考核”制。即考生须通过复旦大学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提出申请,并参加复旦大学博士生入学英语考试。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体制与机制,2011年开始,复旦大学药学院在招收博士研究生学制上进行了改革,即:公开招考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推荐免试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学制为6年。

具体选拔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复旦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上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申请材料

考生必须按要求网上提交、函寄以下清晰、详实的报名材料,函寄的材料须在网报截至时间后的一周内向我院提供。如不按时提交,则视作放弃本次考试。

    网上提交材料:

 1、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的简要经历;

2、经授课单位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3、本科及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暂缓);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及主要结果(应届生);

5、已有的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复印件;

6、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7、大学以上机构授予的各类奖项证书;

8、根据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至少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网上提供模板下载)。

函寄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张衡路826号复旦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编201203

1、两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2、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的简要经历;

3、经授课单位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4、报名登记表。

(三)材料审核

1、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对考生网上递交及函寄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考生申请材料提交专家审核。

2、评审专家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评价指标体系”的量化考核,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考生必须通过材料审核和统考英语后,方能取得复试资格。

4、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初试综合成绩(含40%统考英语成绩和60%申请材料评审成绩),参照校研究生院复试原则,拟定复试名单。

(四)复试、录取

1、复试按二级学科进行,考试方式及内容由二级学科决定。

2、各学科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情况给出复试成绩,以40%初试综合成绩和60%复试成绩确定最终成绩,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后,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五)复议制度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当考生对书面材料的审查、复试(面试)过程中公正性表示怀疑时,可以向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对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复核意见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向校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甚至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四、    上海市肿瘤研究所

  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加强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核,2013年上海市肿瘤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仍然实行申请考核制。要求考生提供必须的材料以证明自身的水平。具体要求及程序如下:

(一)报名资格

     须符合《复旦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上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程序

    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需向上海市肿瘤研究所研究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考生简历(基本情况及从大学学习开始的学习和科研经历);

  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大学期间学业成绩证明(须授课单位盖章);

  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暂缓)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证明(授课单位盖章);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一本(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复印件;

  由大学以上机构授予的各类奖项证书复印件;

  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复印件;

  两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根据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至少2000-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三)材料审核

    本所研究生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将符合要求的材料递交本所博士研究生评审专家组审核。研究所根据专业特点分成二个学科审核,分别是:(1)病原生物学(2)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评审专家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以及博士期间的科研工作计划,对考生按招生专业进行打分、排序。对明显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经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再向研究生院汇报获准后,通知考生本人。

(四)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考试

五)复试

     考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英语考试后,方有资格参加肿瘤所的复试,专业考试包含在复试中;复试按学科组织,拟招生的导师必须参加。

复试的内容包括:(1)专业基础、专业课程测试(笔试加面试);(2)专业外语(含口语和听力,笔试加面试); (3)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

    复试专家根据以上考核内容,给出考生的复试成绩。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获得的分数、统一考试英语分数、复试时的分数,综合计算考生得分,结合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出拟录取意见。

    由学科评审专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方式半数以上专家同意产生拟录取建议名单。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核,以无记名方式,2/3多数同意产生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七)争议处理及组织保障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当考生对书面材料的评审或复试(面试)过程中的公正性表示怀疑时,可以向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若对上海市肿瘤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复核意见有异议者,可以向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及校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导师不得招收自己的直系亲属为学生。

    研究所为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在研究生院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并成立上海市肿瘤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所博士研究生评审专家组。

上海市肿瘤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研究所所长、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所长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所办公室主任及研究生管理老师为组员。研究所博士研究生评审专家组成员均为博士研究生导师。专家组的组成经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备案。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对成员进行增减更换。所有参与审核的专家必须保持公平、公正;在参与资料评审前,都经过有关招生纪律以及操作流程的培训。为提高工作效率,研究所拟组成(1)病原生物学(2)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二个学科的评审专家组,每组专家至少不少于5人。每个评审专家组设组长和副组长各一名,负责协调该组的工作;设秘书一名,协助组长、副组长工作,负责安排材料审核、复试以及相关材料准备。

 

五、    放射医学研究所

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加强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核,2013年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试行考试-申请制。要求考生提供必须的材料以证明自身的水平。具体要求及程序如下:

(一)报名资格

    须符合《复旦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上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申请程序

    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向放射医学研究所提交以下材料:

①考生简历(基本情况及从大学学习开始的学习和科研经历);

②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大学期间学业成绩证明(须授课单位盖章);

③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暂缓)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证明(须授课单位盖章);

④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一本(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⑤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复印件;

⑥其他由学校及大学以上机构授予的各类奖项证书复印件;

⑦国家大学英语四或/和六级证书的复印件;

⑧两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职称的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⑨根据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至少2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三)材料审核

    放射医学研究所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材料递交导师审核,由导师向放射医学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提出复试名单。放射医学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以及博士期间的科研工作计划,对考生按招生专业进行打分、排序,经放射医学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获准后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四)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成绩须合格。

五)复试

    复试按学科组织,拟招生的导师必须参加。

复试的内容包括:(1)专业基础、专业课程测试(笔试、面试,或加实验操作);(2)专业外语(含口语和听力,笔试加面试);(3)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

复试专家根据以上考核内容,给出考生的复试成绩。

在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网页(http://www.fys.shmu.edu.cn/)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包括复试要求、科目、方式、权重(一般为30%50%)、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等等),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等。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获得的分数、统一考试英语分数、复试时的分数,综合计算考生得分,结合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的竞争程度,决定是否录取。

    由学科评审专家提出建议录取名单,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七)争议处理及组织保障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当考生对书面材料的评审或复试(面试)过程中的公正性表示怀疑时,可以向放射医学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进行复核;若对放射医学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复核意见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及校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甚至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放射医学研究所为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在研究生院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并成立放射医学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放射医学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放射医学研究所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所长或总支书记任组长,所学术委员会成员、导师、管理干部为组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需要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

放射医学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对成员进行增减更换。所有参与审核的专家必须保持公平、公正;在参与资料评审前,都经过有关招生纪律以及操作流程的培训。

 

六、    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

   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初试阶段涵盖公共外语考试和申请材料提交两部分,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的考试在复试时进行。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 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复旦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上规定的报

考条件,并按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

2、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在参加公共外语考试前两周需提交下列材料,如不按时提交,则视作放弃本次考试。

1)在上海市计划生育指定的电子邮件上提交能证明本人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网上递交材料均需为PDF格式,内容如下:

①学习和从事临床或科学研究的简要经历;

②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及主要结果(应届生);

③经授课单位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④已有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的复印件;

⑤一份不少于5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网上提供模板下载);

⑥毕业和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托福、GRE成绩等能证明外语水平证书的复印件。

递交材料的电子邮件地址和确切的开放时间请随时关注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http://www.sippr.org.cn)公告通知栏内的公告。

2)函寄两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邮寄地址:上海市斜土路21401号楼509室科技部,邮编200032)。

3、上海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专家评审组依据考生的初试外语成绩及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差额确定复试名单。申请材料审核施行诚信一票否决制。凡进入复试的考生,请携带网上递交材料的纸质版和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参加复试。

 

七、    护理学院

护理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初试阶段涵盖公共外语考试和申请材料提交两部分,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的考试在复试时进行。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 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复旦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上规定的报

考条件,并按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

2、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在参加公共外语考试前两周需提交下列材料,如不按时提交,则视作放弃本次考试。

1)请把能证明本人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发送到护理学院指定的邮箱,所有电子版材料均需为PDF格式,内容如下:

①学习和从事临床或科学研究的简要经历;

②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及主要结果(应届生);

③经授课单位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④已有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的复印件;

⑤一份不少于5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见附件一);

⑥毕业和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托福、GRE成绩等能证明外语水平证书的复印件。

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邮箱地址: nursing_ce@fudan.edu.cn

2)函寄两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3056号楼501室(复旦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邮编200032)。

3、护理学院专家评审组依据考生的初试外语成绩及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

果,差额确定复试名单。申请材料审核施行诚信一票否决制。凡进入复试的考生,请携带纸质版的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二)和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参加复试。

 

八、    上海市影像医学研究所

上海市影像医学研究所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初试阶段涵盖公共外语考试和申请材料提交两部分,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的考试在复试时进行。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 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复旦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上规定的报

考条件,并按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

2、申请材料提交

  考生在参加公共外语考试前两周需提交下列材料,如不按时提交,则视作放弃本次考试。

1)在上海医学院指定的网址上提交能证明本人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网上递交材料均需为PDF格式,内容如下:

①学习和从事临床或科学研究的简要经历;

②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及主要结果(应届生);

③经授课单位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④已有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的复印件;

⑤一份不少于5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网上提供模板下载);

⑥毕业和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托福、GRE成绩等能证明外语水平证书的复印件。

递交材料的网址和确切的开放时间请随时关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http://shmc.fudan.edu.cn/)信息公告栏内的公告。

2)函寄两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邮寄地址:上海市东安路130号上海医学院治道楼304室复旦大学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邮编200032)。

3、专家评审组依据考生的初试外语成绩及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差额确定复试名单。申请材料审核施行诚信一票否决制。凡进入复试的考生,请携带网上递交材料的纸质版和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参加复试。

 

九、    脑科学研究院

脑科学研究院“神经科学跨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项目”面向生物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优秀本科生,招收推荐免试直博生。2013年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申请

1、凡符合复旦大学推免生或直博生基本条件和要求的应届优秀本科生均可申请。申请人需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完成网上申请。网申后,需提交以下材料,如不按时提交,则视作放弃本次考试。

2、申请人需递交的材料:

(1) 申请书:包括个人简介、学习和科研经历,其中需明确提出拟申请的研究方向和导师;

(2) 本科阶段成绩单及相对排名(须有所在学校的教务处盖章);

(3) 能证明本人的科学研究及学习能力的相关材料(如本科阶段参加的科研活动等);

(4) 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证明英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5) 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信;

(6) 其它能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将上述材料在2012925日前直接递交或邮寄至:上海市东安路131号东3号楼215室脑科学研究院办公室,邮编200032,联系电话021-54237813,邮寄以2012925之前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所交材料概不退还。如发现考生申请材料有造假行为,不论何时,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学习资格;

(二)考核

1、脑科学研究院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参加复试。

复试采取统一面试,方式包括口试、笔试、实验操作考核,面试科目和内容包括相关学科(生物学、医学、药学或中西医结合基础等)基础知识、英语、实验技能、科研创新能力及专业素养等。思想政治品德、思维表达等能力也均为面试考核内容。

(三)录取

脑科学研究院专家组综合考虑考生申请材料、复试成绩以及专业和导师的招生计划数,提出拟录取名单交脑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拟录取的直博生须于201212131日,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的“博士研究生报考”模块报名。

录取后享受部分博士生待遇,按照5年一贯制博士生培养;在读期间须通过项目的“博士生资格考核”才能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并享受全部博士生待遇,“博士生资格考核”通过率控制在2/3左右;放弃或未能通过该考核的学生将视情况分流。

神经科学跨一级学科研究生培养项目具体介绍见脑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脑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iobs.fudan.edu.cn

同时,脑科学研究院2013年在“神经生物学”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9名,具体招生选拔办法见生命科学学院介绍。

本办法由脑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学校有关规定不一致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十、    生物医学研究院

生物医学研究院2013年博士生招生继续试行初试只考一门英语,复试实行“申请-初审-面试”制。为了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全面素质,招收优质博士生生源,结合我院学科特点,特制定生物医学研究院博士生招生改革规则及评分标准(试行)。根据规则及评分标准,按照申请、初审及面试三个环节,同时结合初试英语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现将具体程序公布如下:

(一)申请人进入初审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尊敬师长,积极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2.  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科研成果突出者;

3.初试英语成绩过线者。

否决标准(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评选)

1.  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违反毕业学校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者。

2.  在硕士阶段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不及格者。

(二)初审环节:

提供申请材料

在导师和考生充分接触的基础上,由考生在网报后递交如下完整材料,(材料不完整者不予考虑)。

① 学习和研究经历;

② 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③ 本科生和硕士生阶段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④ 各类外语等级考试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缓交);

⑤ 已有科研成果、文章目录和单行本、专利等(须原件);

⑥ 各类获奖目录、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内容简述(500字);

⑦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以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历届生,800字);

⑧ 硕士期间工作介绍、主要结果和特色自我评述(应届生,800字);

⑨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⑩ 其他可以证明考生水平的证明文件。

(三)组织形式

由生物医学研究院研究生工作小组作为招生领导小组,任命招生考核小组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同时结合报考考生的初试英语成绩。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初审评分标准综合考虑考生的学习成绩、英语水平和已有科研成绩。其它参考标准如下:

1、在SCI以第一作者发表(含录用)的英文全文论文(Full Paper in English1篇或以上,优先考虑;

2、以第一作者在三区杂志发表论文(含录用)2篇以上, 优先考虑;

3、授权的发明专利3件相当于1篇三区SCI杂志论文,优先考虑;

4、获得其他突出科研成绩,科研潜力表现突出者,如获得省部级范围及以上科研奖励(如挑战杯等)等,优先考虑;

5、硕士期间获得重大科研成果者,如科研基金申报等,优先考虑。

备注:

诚信一票否决制:考生复试时须带有关送审材料原件。如出现过考试作弊或自己的学业证明材料、学位论文内容、署名不实等违反诚信的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四)面试环节

对材料审查合格的考生组织面试,由相关专业导师7人以上组成面试小组。面试内容包含:

1、英语笔试及专业笔试;

2、英文能力测试;

3、专业能力测试、专业基础考核、实验基础考察;

4、专业思想摸底、研究展望陈述、研究潜力评估等。

五)录取环节

拟录取结果由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查批准、主管院长签字后,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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