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2年硕士生入学考试统考和联考考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公布如下: 类型 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 代码及名称 初试分数 备注 单科 (满分=100) 单科 (满分>100) 总分 学术型 01 哲学 50 90 350 02 经济学 60 90 385 03 法学 50 90 355 04 教育学 50 180 335 05 文学 50 90 350 06 历史学 50 180 325 07 理学 50 90 315 08 工学 50 90 325 10 医学 50 180 335 12 管理学 60 90 375 13 艺术学 50 90 340 专业学位 0251 金融 55 90 360 0253 税务 55 90 350 0254 国际商务 55 90 350 0255 保险 55 90 350 035101法律(非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 50 90 340 0352 社会工作 55 90 340 0453 汉语国际教育 60 90 360 0551 翻译 55 90 330 0552 新闻与传播 55 90 340 0553 出版 50 90 320 0651 文物与博物馆 50 180 320 0852 工程 50 90 310 1051 临床医学 50 180 310 1052 口腔医学 1053 公共卫生 1054 护理 1055 药学 专业学位 1251 工商管理 70 125 220 经预审达A线考生 60 115 185 经预审达B线考生 50 90 155 经预审达C线考生 60 110 180 经预审达国际班(含AsiaMBA)A线考生 55 90 155 经预审达国际班(含AsiaMBA)B线考生 1252 公共管理 55 120 185 1254 旅游管理 55 120 185 1351 艺术 50 90 310 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40 80(满分=150) 110(满分=200) 170(满分=300) 160(满分=300) 270(满分=500) 注:1.对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且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当照顾。 2.考生能否进入复试依据单科成绩和总分、专业招生人数来确定。各学科专业一般按1:1.2的比例(个别学科专业可视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差额复试。复试通知将于3月中下旬由院系寄发,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详见复试通知。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权重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或向报考院系咨询。录取以初、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总成绩为依据,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单独考试考生、对口支援高校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另行确定,考生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和相关院系查询。 4.学术型硕士生(学科门类代码为01-13)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为三个单元外(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为500分。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类别代码第三位为“5”)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其中,文物与博物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为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入学考试初试总分一般为500分,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初试总分为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