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为促进我国高校优秀大学生之间的思想交流、加深青年学生对复旦大学学科及科研状况的了解,并有助于选拔优秀大学生来复旦大学深造,学校定于每年暑期开展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
第2条 全校每年分学科举办5-10个夏令营,夏令营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学校和院系按比例分担,学校资助额度为每项8-10万元,主要用于补贴学生的交通、食宿费用,教师的课酬及有关资料费等。
第3条 各院系每年4月10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复旦大学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计划书》及《复旦大学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方案》。《计划书》格式由学校统一印制,《方案》则由院系具体编写,内容包括:夏令营活动时间、内容、日程安排、申请方式、申请者的资格要求、申请材料(含《复旦大学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申请表》)、费用安排等。
第4条 研究生院每年4月20日前审定资助学科和资助额度,并通知相关院系。院系每年4月底前通过网站等多种渠道公布夏令营活动方案,接受学生申请。
第5条 院系应结合夏令营活动,考察、吸收部分优秀本科生攻读复旦大学研究生学位。院系可将通过面试的优秀大学生列入预录取名单,待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及排名证明等)并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发放预录取通知。
第6条 接受申请的学生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科三年级在校生,(2)达到所在高校推荐免试生要求,(3)有志于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有较强的科研能力,(4)英语水平良好,(5)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第7条 接受申请的学生一般应提交以下材料:(1)《复旦大学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申请表》1份,(2)本科成绩单(由教务处或院系盖章)1份,(3)专家书面推荐信2份,(4)其他材料(如:英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类获奖或资格证书等)。
第8条 院系应于每年9月底前向研究生院提交《复旦大学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总结报告》。
第9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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