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研究生招生调档政审阶段相关事项的提示

2017-05-10浏览次数:29201

各位考生:

    我校2017年度研究生招生工作即将进入调档政审阶段,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调档政审及签订有关协议书函将于5月中旬由院系寄发。

        2.政审合格者(定向生还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院系将于6月中旬陆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3.为保证邮件按时收悉、避免退回,邮寄地址须具体到路名及门牌号。邮寄地址不确切或有变动,请尽快在复旦大学报考服务系统中确认并告知院系,系统中确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16:00。由于推免生不能登录此系统,邮寄地址如有变动须直接与院系联系。

        4.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届时请关注个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是否已及时将档案寄往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非定向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方能录取,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即使已拿到我校录取通知书并办理了入学手续,但自注册之日起3个月内,人事档案仍不能转入我校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终止其学籍,学生必须退回学校已发放的各类奖、助学金等)。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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