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12-09浏览次数:2583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遴选学术基础好、创新能力强的研究型人员攻读本院博士研究生,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现将选拔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

1.申请条件和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符合《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http://www.gsao.fudan.edu.cn)相关规定。

2)外语水平要求如下:

 ①英语: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500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合格或425分及以上,或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或雅思(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或入学前五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②英语水平未达到①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参加复旦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外国语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

 ③报考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专业的申请人,外语语种可以选择英语、俄语、日语或德语之一,满足英语水平见①条件,其他语种见下:

A.俄语: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六级(CRT6)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B.日语: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3及以上。

C.德语:通过德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德语六级(CGT6)或取得歌德学院B2证书(Goethe-Zertifikat B2)及以上或德福考试证书(TestDaF)DSH考试证书。

如不能满足以上语种所列出的条件,必须参加复旦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外国语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报考资格详见《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招生简章参见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同时须符合本选拔办法要求。

4)本学院不接收同等学力资格考生申请报考博士生。

2.申请材料清单

1)考生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如下纸质申请材料:

 ①《博士生报名登记表》(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习与工作简历(从大学起不间断);

 ③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重要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④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论文初稿或论文大纲;

 ⑤提供已有科研成果清单,并附科研成果复印件;同时提供两篇代表性学术论文(不限是否发表,并标注为代表性论文);

 ⑥一份5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书(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

 ⑦证明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或参加复旦大学外语入学统一考试);

 ⑧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该专家须与报考学科有关,且不能是意向导师。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除了需提交以上①-⑧的材料以外,还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与以上材料清单重复的无需重复提交)。

3.材料提交方式及注意事项

凡申请攻读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博士研究生者,须将材料邮寄或送至: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光华楼西主楼504室  蔡老师收(邮编:200433)。

1)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并符合要求,并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专项需附其他规定材料),若申请材料不完整、不真实,将不予受理。

2)申请者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寄送材料,最晚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以邮戳为准)提交纸质版材料,并同时将材料①-⑦的电子版(专项需附其他规定材料)发送至fdmyyb@fudan.edu.cn(邮件请以“姓名+报考专业+博士申请材料”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3)如采用邮寄方式,请用EMS及其他快递方式寄送纸质版材料,请在信封醒目位置注明“博士申请-考核”字样;不接受邮政包裹形式,使用邮政包裹发生材料延误或无法收取,责任自负。

4)上述申请材料提交学院后,将不再退回。

5)学院可视情况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即使已被录取,也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初审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小组,对于符合招生条件并及时完整提交申请材料者进行资格审查。本阶段审查为形式审查,达到所规定各项标准者为报名合格的申请人,可进入初审。

每个初审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各列一组进行初审,其余按照单一或相近学科分组。初审小组对申请人的教育经历、专业基础、研究计划等综合素质和学术潜力进行全面考察,每位专家独立评分,满分为100分,取平均分为申请者的初审成绩。

初审成绩计算方法: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50+学术潜力50分)。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初审成绩得分高低,原则上按照复审录取比例不超过31的比例择优拟定参加复审考核的候选人名单,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增减。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网站(https://som.fudan.edu.cn)上公布进入复审考核的名单,并辅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进入复审考核的申请人。初审成绩用于遴选复审名单,不计入总成绩。

所有通过初审的申请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资格审查要求接受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查者,初审和考核成绩无效。



三、考核与拟录取

复审考核时间暂定3月下旬,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分为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上午笔试,下午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专业将在第二天继续进行。

1.笔试

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和专业外语能力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共3个小时,其中专业综合知识占80%,专业外语占20%。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理论、研究方法等。

2.面试

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每个面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各列一组进行面试,其余按照单一或相近学科分组。面试主要考核候选人的知识基础、研究素养、学术潜力、外语水平、综合能力、思想政治品质等,并进行全程录音。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5分钟左右,其中专业综合知识考核时间20分钟左右,外语能力考核时间5分钟左右。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综合知识占80%,外语能力占20%。每位专家现场独立打分(以百分计),取面试专家组专家所给成绩的平均分为申请者的成绩。

3.考核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均为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

计算方式: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任意一项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确定拟录取名单

1)学院依据招生名额和考核总成绩排序,拟定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

2)招考计划名额不完全等于实际录取人数,学院将秉承“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人才。

3)按照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若考生填写的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则必须脱离工作单位全日制攻读,录取时不得变更。

4)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进入政审等后续程序,材料齐全、政审合格后将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于2021年秋季入学。


四、监督与申诉

1.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纪检工作小组”,由院党委纪检委员任纪检组组长;招生纪检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性监督。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工作小组以及参与初审、考核各环节的师生员工,根据学校招生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2.联系电话:021-55664408


五、其他说明

1. 本细则适用于学院2021年普通招考招生工作,硕博连读博士生招生工作按照学校《复旦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进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参照本选拔办法执行,单列考核排序,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在公示前与所在单位核实,如有虚假取消录取资格。

2.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依托本学院的博士生招生工作参照本学院选拔办法执行,单列考核排序,考生须参加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的面试。

3.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山东省委党校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参照本选拔办法执行,不单列考核、排序,山东省委党校不参与考核全过程。联合培养博士生人选由学院在通过考核拟录取的考生中遴选,经山东省委党校认定后确定。

4. 学院2021级博士新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 4 学年,达到学院要求的,可以申请 3 年毕业。

5.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本细则如有与学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不一致者,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7.咨询电话:021-65643040;联系人:蔡老师


2020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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