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2020-12-09浏览次数:1175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收“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复旦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为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遴选学术基础好、创新能力强的研究型人员攻读本院博士研究生,于2021年继续试行“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生招生制度,学制4年。现将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凡申请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报名时考生选择所报考的相应专业,并选择具体导师。

  1. 报名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报名。欢迎对外国语言文学与文化、翻译研究等学术方向有研究热情与基础的同学报考,也欢迎跨学科背景者报考。

 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②学院按学校的定向生比例招收定向考生,仅限于教学科研单位的研究人员或教师序列人员报考。

 ③学院不接收同等学力资格考生申请博士生。

 ④申请人应具备优秀的专业外语能力,原则上应能提供相关语言能力证明,详见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3.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考生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向本学院提供以下纸质申请材料:

 ①一份包括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从高中起,不得间断);

 ②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③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硕士阶段的在学证明,以及重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国内或国际认可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⑤(应届生)本科论文全文、硕士论文摘要;(往届生)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⑥两篇代表性学术成果(不限是否发表);

 ⑦以中文及所报考专业外语撰写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各一份,各4000字左右;

 ⑧两封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专家签名的推荐信;

 ⑨定向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

 ⑩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有相关信息材料均为申请人独力亲力完成,无造假虚瞒。

4.材料提交方式

凡报考本学院各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请将材料快递或送至:

上海市杨浦区国年路299号复旦大学文科楼411室  老师 (邮编:200433),电话021-65642692

注:① 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排序,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本院可不予受理;

  ②上述所有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③根据情况,学院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即使已被录取,也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其在本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

  ④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并在学校规定的报名结束时间后10日内递寄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⑤请用快递方式寄送,禁用邮政包裹形式;使用邮政包裹发生材料延误或无法收取,责任自负。快递材料上请注明“申请人姓名”及“报考导师”。

(二)初审

招生单位按单一或相近专业分组组织初审。

学院将组织相关学科部分教授、副教授参与初审,每位专家独立评分,根据所有专家分数的平均值算出初审成绩。

初审考查内容:就学期间学术专业课程习得情况、专业外语水平、学术论文写作规范与水平、拟研读方向的学术课题思路与可行性,以及申请人的学术持续发展潜力。

根据初审评分高低,按照学校文件精神以及学院招生计划差额确定参加考核的候选人名单。学院以电话、电邮或系统通知形式通知申请人参加考核,时间待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名单将同时通过学院网页予以公布。

(三)考核

复试考核分为文学研究(含跨文化翻译研究)、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两个方向进行,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和评价,既进行学业知识考核,也注重能力、素质和潜质的考查,并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复试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的复试考核表现,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学院按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最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院以系统通知形式告知申请人考核结果。

(五)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dfll.fudan.edu.cn

报名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

咨询电话:021-65642692

联系人: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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