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系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复旦大学材料科学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符合《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完成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的考生需提交能证明本人英语能力、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进入差额考核名单。
(一)申请
1.申请条件
(1)凡申请本系博士生的考生,要符合《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gsao.fudan.edu.cn/)的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完成报名。
(2)英语须达到以下任一条件:
四级530分及以上;
六级480分及以上;
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iBT);
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
参加过境外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且学位论文以英文撰写。
参加复旦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英语入学统一考试且成绩达到研究生院规定的及格线。
2.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历届生)或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应届生);(注:应届生只提交第1项和第3项,历届生须提交第1项至第3项)
(4)证明英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5)其他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发表论文、专利或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硕士以来个人学习和工作简历等;
(6)根据招生专业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必须和导师联系后撰写,且不少于2000字);
(7)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职称的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信封口推荐人签名密封)。
3.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材料(1)-(5)递交电子版,于2021年1月31日前通过e-mail的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clx_gs@fudan.edu.cn。
材料(6)和(7)递交纸质版,于2021年1月31日(以寄出邮戳为准)前邮寄到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光华楼东主楼607室,杨文娟老师。
(二)初审
1.组织系内初审小组。初审小组由3-5位副教授(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由系分管教学的系主任担任组长。
2.对符合招生条件并及时完整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进行初审。初审小组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专业基础、研究计划、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打分。
3.根据申请人的初审成绩排序,以不高于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计划3倍的人数拟定考核人员名单,经本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以复旦大学材料科学系网站(mse.fudan.edu.cn)上公布的形式将初审结果告知申请人。
4.所有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来校参加考核时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接受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初审和考核成绩无效。
(三)考核与拟录取
1.本系将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按照报考导师研究方向相近的原则进行分组考核。
2.组织系内考核专家小组:考核专家小组由不少于五人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考核形式为:①考生PPT介绍自己基本情况(不超过15分钟),②专家提问;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英语水平等;每位考核专家根据考核情况独立打分(百分制),平均分作为考生的考核成绩;
3.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材料科学系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评分;
4.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第2项和第3项成绩汇总排名,并结合当年剩余招生计划、拟报导师是否同意资助等,确定拟录取人员候选名单,并在系网上公示2周。报校研究生招收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发放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并向报考非定向就业考生调档、与报考定向就业考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合格后由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5.考核时间暂定于2021年3月下旬。(通过初审公布名单在考核前一周发布)
(四)说明
1.本办法适用于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工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招收博士生的办法另行通知。
2.本办法与复旦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不一致者,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3.咨询电话:021-65642382;邮箱:weizeng@fudan.edu.cn
4.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复旦大学材料科学系。
复旦大学材料科学系
2020年11月